财政部国际财政司长宋秀玲说,两岸租税协议确定今年无法通过立法院审议,如果明年通过,后年度报税才会适用。大陆会计师蒋颖指出,延后1年实施恐会打击台商的投资信心,但是市场不等人,大陆市场变化快,企业仍应积极了解协议内容,预做因应之道。
会计研究月刊与台大会计系、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举办「从两岸租税协议看两岸布局」研讨会。勤业众信总裁郭政弘指出,过去20多年来台商对中国大陆投资金额1,486亿美元,占对外投资总额61%,但两岸对台商重复课税严重,两岸租税协议恰可为此解套。
财政部国际财政司长宋秀玲说,两岸租税协议在今年8月25日签署,9月3日送立法院审议,眼看立法院本会期将结束,两岸租税协议尚未排入审议时程,几可确定今年无法通过,原来预期明年适用的希望落空,变成最快后年。
宋秀玲表示,大陆目前与其他区域或国家共签订102个租税协议,但两岸租税协议与其他相较相当有利,尤其在出售股票所得免税和信息交换有条件部分,都比香港、澳门、新加坡、韩国、日本等亚洲国家还更优惠。延宕1年是台商的损失,但是「迟到总比不来好」。
德勤中国全球企业税负责人会计师蒋颖则认为,两岸租税协议的目地是消除两岸对跨两岸企业重复课税,晚1年实施会造成两岸税局依然使用现行课税方式,对台商的损失较大,恐会打击台商投资信心。
蒋颖建议,为因应此协议延后1年实施,两岸或许可蹉商另签允许租税协议追溯1年的协议。她说,就算延后1年实施,台商亦应积极了解协议内容,预做因应之道,因为大陆市场变动极快,不能因为两岸租税协议延征实施而停摆。
蒋颖在研讨会指出,大陆今年的GDP成长率应该有6.9%,对全球的经济贡献度约30%,今后大陆市场将以「一路一带」带动经济发展和转型,台商想在大陆市场生存必须跟着转型,否则会被淘汰。
两岸租税协议可解决的税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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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在大陆碰到税务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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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税协议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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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查移转订价,补税金额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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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事后协商机制,有助避免移转订价遭重复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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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第三地公司交易引起租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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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第三地公司认定为台湾居民企业,可降低租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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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跨境大笔金流,干扰台商总公司汇给大陆子公司的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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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合理的交易安排与协商机制,解决重复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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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在大陆面临课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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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税权的分配对台商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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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干薪水、所得重复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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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干在大陆停留不超过183天,非大陆雇主付薪,非雇主设在大陆的常设公司付薪者由台湾课税,大陆不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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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9日/工商时报/记者刘峻谷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