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与宝能系资本大战的硝烟,引发了人们对于股权转让方式的热议,而相对于二级市场上非关联方的举牌溢价收购,国企改革更多选择了温和高效的股权转让方式。“1元转让股权”作为股权转让方式的一种,成为许多国有企业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企业上市、对外融资、公司扩张、引进投资者、专业化管理和开展税收筹划的首选方案。那么,什么是“1元转让股权”?背后有何税务风险?又应该如何防控?
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若干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2号,以下简称"92号公告")。企业在执行92号公告的两项规定,防范税务风险时,要注意两个要点。
2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用2年时间,在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10个省市和哈尔滨、江北、两江、贵安、西咸5个国家级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重点对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发展模式、便利化等8个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探索,有序扩大服务业开放准入。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32号文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技术服务费突增
560万元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