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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持限售股,如何确定计税基础更合规 查看详细
上市公司限售股是一类特殊股票形式,目前上市公司限售股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股改限售股,另一类是新股限售股。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减持解禁上市公司限售股的,应当计算减持的投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纳税时,如何确定限售股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容易成为征纳双方的争议焦点,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税务风险。近日,笔者就遇到了这样的一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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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据审核中的“十二点”事项须引起特别注意 查看详细
1.注意不要“以偏概全”,不要认为只有发票才可以作为付款的原始凭证。
财会人员对发票比较熟悉,知道发票是盖有税务监制章。但不能说没有盖税务监制章的凭证都不合规。如盖有财政监制章的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没有盖税务监制章的汽车票、火车票及飞机票;医院使用的专用收据等;如果去境外出差,“形式发票”也是可以作为报销凭证的;还有如在合同纠纷中诉讼至法院,法院的判决及裁决书也是可以入账凭证的。在自制原始凭证中,如借款单也是可以作为付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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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澄清高收入人群缴税界定标准 如何保障税收公平? 查看详细
分类税制是以效率为优先,在公平性方面有所不足。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个大方向肯定是不动摇的,就是坚持从现在的分类所得税向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所得税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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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房地产业营改增 几个典型的涉税问题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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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出重磅文件!改革七大群体收入分配制度,减轻低收入者税负 查看详细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国发〔2016〕56号),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等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大群体,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六大支撑行动中,提出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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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共享:让非居民税收应收尽收 查看详细
非居民税源流动快、突发性强,尤其是关联企业股权交易,更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再加上信息严重不对称,部分纳税人不主动申报纳税等原因,税务机关往往难以及时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近年来,浙江省玉环县国税局积极探索部门信息共享和“互联网+国际税收管理”新模式,利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和互联网信息,实现了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质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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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账户信息将呈于中国税务机关,准备好了吗? 查看详细
2015年12月17日,中国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之多边政府间协议》(“《多边自动情报交换协议》”, Multilateral CompetentAuthority Agreement on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1]。截至2015年12月21日,共有78个国家已经签署该协议[2]。另外,截至2015年12月11日,已经有97个国家和地区承诺执行多边自动情报交换(即未签署《多边自动情报交换协议》的只有19个国家)[3]。笔者在5年前,开始意识到税务信息的多边自动情报交换是大势所趋,且改变了国际税法近百年建立的规则。但没有想到,中国这么快就签署了《多边自动情报交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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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建议 查看详细
2016年2月1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2016年6月29日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2016年是实行新认定办法的第一年,在紧张的申报期限和对申报资料的摸索中,截止2016年10月10日,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三批次:7月25日、8月30日和10月10日)已全面结束,相关认定的评审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从目前科技、税务及财政部门前期审查工作来看,今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存在以下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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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改革——起征点调整不易 查看详细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然而,在收入稳步提高的同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居民收入水平差距却在不断扩大。实现向高收入者多征税,向低收入者少征税,有效地调整收入再分配,缩小收入差距,是我国政府未来改革的愿景目标之一。个人所得税税制设计的完善是我国政府实现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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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傻傻被稽查,稽查局的核定权与核定程序要知道! 查看详细
我在处理核定问题时听到过一种说法,认为核定是主管税务机关的事,管理分局才有权核定,稽查局无权核定。
对于这种说法我不能认同,因为我理解“主管税务机关”的意思是这件事情谁主管,稽查局是税务稽查工作的主管机关,稽查局有权对稽查税款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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