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26日
安永于2016年2月25日在上海召开关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以下简称”BEPS“)以及通用报告准则(以下简称”CRS“)”的圆桌会议。根据安永观察,作为二十国集团(以下简称“G20”)成员国,中国始终支持OECD在信息自动交换领域采取的各项措施,并积极推进相关国际税收改革,为跨国企业和“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营造更具确定性及合规性的税收环境。
此次圆桌会议,除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莅临指导,OECD税收政策及管理中心主任Pascal Saint-Amans先生也亲临现场,并就BEPS及CRS的最新进展和企业将如何进行全球税务风险管理发表演讲。此外,Pascal Saint-Amans先生也将于明日在上海出席2016年G20首个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会议成果将为今年9月在杭州举行的G20领导人峰会奠定部分基础。
在会上,安永亚太区税务主管合伙人Jim Hunter指出:“随着中国逐渐向‘资本输出国’的角色转变,毋庸置疑中国已站在国际税收改革的最前沿阵线。中国取得的这一成就是与当前政府建设的更稳健、有效的国际税收体制的目标相一致的。”
Jim Hunter续称:“中国国际税收体系改革正处于一个瞬息万变的阶段。与其他国家一样,中国将通过多边信息交换机制获取史无前例的丰富数据,世界各国也将对中国更加瞩目。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跨国企业与中国本地税务部门的沟通将会更透明有效,企业利润也将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这对跨国公司准备相关支持文档以证明其全球转让定价安排的合理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即在中国境外各类法律实体确认的收入必须与其经营实质相匹配。”
显而易见,过去中国税务机关仅对双边或单边交易进行审查,基于目前中国国际税务改革的方向,很快税务机关就将能够获得跨国公司整个价值链的全部信息,包括企业利润在哪些国家得到确认,这些利润以怎样的方法计算等。此外,即将颁布的转让定价法规指南,将提出对在中国运营的跨国企业进行分国别报告的强制要求,需要企业密切关注。
安永大中华区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唐荣基表示:“尽管许多跨国公司对潜在的法规变化仍持观望态度,然而随着BEPS项目进入落实阶段,BEPS将对企业税收筹划和风险管理带来很大的影响。在中国运营的跨国企业同时也需注意是否满足BEPS的要求以符合国际标准,而‘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应针对投资所在国修订针对跨国公司税法所带来的税务环境变化而作出相应的税务规划,以此提高在不同国家运营的确定性,降低税收风险。当然,随着BEPS的不断推进,不同国家和地区税收规则趋于统一和确定,也会尽可能避免对企业双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