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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查账查出500余万无合法凭证款项

发布者:tongran      发布时间:2016/5/18      点击数:6437

来源:半岛晨报

随着时代发展,会计电算化对稽查人员传统手工查账模式造成强烈冲击。在近日的纳税检查中,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的稽查人员转变传统思路,通过大连市国家税务局推广的电子查账软件的方式,轻松发现某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入账凭据情况下,违规列支费用的涉税问题。

查账软件快速归集企业疑点

纳税检查前,据该局稽查人员了解,某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普兰店市某园区,距离市内较远,如果按照传统方式每天上门检查,会将大量时间及精力浪费在往来路途上。本来一个星期就能完成的检查工作,这可能需要翻倍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稽查人员表示,这种情况下,按规定采用电子查账软件就可以省去许多麻烦,在电脑前就能完成财务数据的提取和分析,既节约了税务人员往来时间,也减少了企业接待及工作负担。

通过软件分析发现,该公司2013-2014年度间,财务费用支出情况存在明显异常,对应曲线显示,公司在201312月,20141月、4月、10月的结转财务费用比例明显高于其他月份。经核实,在上述期间内有5笔金额共计543万元无合法凭证支出的还武某款,财务人员解释因老板缓解资金压力,费用为承兑汇票贴现手续费。由于贴现方不是正规金融机构,不能提供合法入账凭证。

入账无凭据调减企业亏损额543

根据企业出现的上述问题,稽查人员解释,如果企业真实发生的业务,产生的费用可以列支到相关账目中,但是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时,如果仍然没有取得合法的入账凭据,就应该按照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被查企业未对对应业务进行纳税调增处理,属于违规行为。上述问题调减2013年度亏损额79万元,2014年度亏损额464万元。

记者了解到,大连市国税局2015年度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查账软件,稽查人员轻松导入被查对象的财务数据,可查看企业对应财务数据,还可以对各项数据的变动情况进行简要分析,根据软件生成的各阶段指标变动比率确定检查方向或科目。此举使稽查人员检查时更加准确,更有针对性,大大提高了稽查效率。

相关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肖崟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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