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针对社会各界对个税改革的高度关注,权威财税专家聚焦改革三大焦点并作出详细解读。
——年收入多少属于高收入者?
近期,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这项政策提及的“高收入者”,按什么标准来确定?有舆论认为,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属于高收入群体,将是个税改革中重点调节的人群,这意味着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群体个税将增加。
记者采访了解到,“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属于高收入者”的说法,源于自2006年开始实施的个税申报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申报相关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自行办理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介绍,当时选择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群体进行纳税申报,是为后续个税改革进行试点探索积累经验。年收入12万元,并不涉及高低收入人群划分界限。
那么,年收入多少才属于高收入者?长期跟踪个税改革的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钢表示,在中低收入和高收入的划分上,国际上及我国均没有法定标准。“我国不同人群和不同地区收入存在差距,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只是相对概念,不是绝对概念。”孙钢说。
——个税改革将怎么改?
“当前公众对高收入者标准的关注,背后原因在于个税改革进展慢。”孙钢说。据专家介绍,个税改革总的原则是“增低、扩中、调高”,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收入者比重,降低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力度。在降低中低收入税负中,最主要的方式并非提高个税起征点,而是增加扣除项。
“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实际上就是工薪所得基本扣除额。”李万甫表示,下一步个税改革中,将通过建立基本扣除加专项扣除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如在现行3500元和“三险一金”基础上,今年起已在31个城市试点商业健康保险扣除政策,下一步还将开展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根据社会配套条件和征管机制的完善程度,适当增加专项附加扣除。
李万甫等专家介绍,个税改革下一步重点或将是增加家庭扣除项。当前经常出现一个人赚钱,承担全家子女教育、房屋贷款和老人赡养等家庭支出,今后将考虑将一部分教育、房贷和养老等支出纳入扣除项,使个税税制更合理。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表示,个税综合计税研究内容将包括满足基本生活的首套住宅按揭贷款利息扣除,抚养孩子费用扣除,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费用扣除等。
据了解,由财政部等部门起草的个税改革方案,在今年全国“两会”前就已提交国务院。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说,个税改革要经过法律程序:首先国务院要拿出修改草案,然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由于个税是直接税,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很可能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讨论,还要在网上征求意见,最后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个税改革还面临哪些难点?
不少专家指出,按综合分类相结合方式实施个税改革还面临三方面难点:
个税占比偏低难以发挥调节作用。专家表示,目前个税收入占税收比重过低,在发挥调节收入、解决分配不公方面的作用不突出。专家建议,个税改革要进一步完善二次分配的作用,通过税改促进社会消费和经济增长。
大量现金交易难以纳入监管,税收征管能力仍存漏洞。以个税为代表的所得税,由于需要掌握纳税人详细收入、开支等涉税信息,才能准确核算纳税所得,避免偷税漏税,这对税收征管能力要求更高。李万甫表示,由于当前仍然存在大量现金交易等情况,因此个人收入和申报的精确确认还难以做到。此外,部门和区域间“信息孤岛”的问题,也使税务机关难以全面掌握实际的信息。
高收入群体征管仍存漏洞。中山大学财税系教授林江表示,由于工薪阶层主要采用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办法,社会上有把个税当成“工资税”的说法,但一些企业高管等高收入群体可以把个人支出纳入企业成本,从而规避缴纳个税。李万甫表示,针对高收入群体个税“跑冒滴漏”问题,需要完善政策,加快建设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既鼓励社会财富积累和勤劳致富,也要堵住偷漏税的漏洞。
专家表示,个税改革很难一步到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个税改革社会敏感度高,改革关键要形成社会最大公约数,坚持“开门立法”,制定大多数人能接受的方案,从而提高公众对税法的遵从度。
来源:中国税务报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