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发票时将客户大额用餐费用“化整为零”分割成小额发票或者将按规定无法开支的餐费开成非餐费发票,曾是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要求下发后,部分自作聪明的餐饮业主招徕生意和少数行政事业单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奇招妙术。近日,税务总局部署的餐饮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将使这些行为大白于天下,并受到法纪的惩治。
同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模范执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规定,严禁设立“小金库”违规宴请,严禁把餐费开成非餐费,严禁将大额餐费分割成小额开票,严禁接受纳税人宴请,对违反规定者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据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介绍,此次整治的范围为餐饮业2012年度至2013年度发票的开具、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将餐费开成非餐费,有无将大额用餐费用分割成小额发票,列支的大额发票业务是否真实,有无虚开发票、有无非法取得发票等行为。
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将餐饮企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与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根据餐饮行业特点,深入分析征管资料数据,科学确定检查对象,全面检查餐饮行业发票使用情况,同时核查受票单位列支项目为“会议费”、“餐饮”、“办公用品”等发票,发现疑点线索的查深查透、一查到底。对存在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追查到以前年度;发现涉嫌税收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发现定点饭店将餐费开成非餐费或将大额用餐费用分割成小额发票的,向财政部门移送线索;积极配合监察部门做好餐饮发票信息采集及大额餐饮发票抽查工作。
为了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务总局要求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可联合部署餐饮企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共同开展入户执法检查。并认真归纳餐饮业违法使用发票的特点规律和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建立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防止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