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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企业大避税,开发中国家损失税款

发布者:tongran      发布时间:2015/11/4      点击数:6360

 

20151022/联合报/编译组报导】

欧盟判定卢森堡和飞雅特、荷兰和星巴克之间的税务优惠协议不合法,荷卢两国政府表示「很惊讶」、「不同意」,星巴克表明将上诉,飞雅特也说绝无接受不公平的税务优惠补贴。

欧盟一次杠上两国政府和两大跨国企业,挑战行之有年的以税务优惠吸引跨国企业投资进驻做法,看来还有硬仗要打。

欧盟负责公平交易的执委维斯塔格说,这两国政府给大型跨国企业避税优惠,是以降低企业税务负担方式补贴这些大企业,违反欧盟法规,且对新创企业、中小企业不公平,因为这些小企业没有人力财力搞出复杂的帐务结构去避税。

荷兰政府对此裁定表示「非常惊讶」,表示该国和星巴克的税务协议符合国际水平。星巴克说,这项裁定显然有「重大错误」,该公司的作为遵守荷兰和经济合作发展组织法规,因此将上诉。

卢森堡表示「无法同意」这项裁定,飞雅特也说绝无获取卢森堡政府的非法补贴。

荷兰和卢森堡政府可能将此案提交欧盟最高法院欧洲法院审理,两国政府若拒绝接受欧盟这项裁决,欧盟也可在欧洲法院控告这两国。

法律专家说,这两件案子只是开端,未来可能有成百上千获得欧盟会员国税务优惠的跨国企业被欧盟执委会要求补税。

旨在对抗全球贫穷与不公的非政府组织ActionAid表示,跨国企业这种避税手法,让全球开发中国家1年损失至少1,380亿美元税款。

多位美国国会议员近年来多次批评这些跨国企业避税手法太夸张,以苹果公司为例,苹果利用公司税优惠在爱尔兰设立分公司,但苹果在爱尔兰却没有任何一个缴税居民,管理该分公司的人都住在美国,但这些人也不用在美国缴税。

欧美跨国大企业想方设法避税,部分国家以低税率吸引国际大型企业进驻,欧盟1021日认为这种针对个别企业的税负优惠不合法,是首度运用类似公平交易法的竞争规范处理这类问题,未来发展仍待观察。

美国的星巴克、亚马逊、苹果、脸书等各类大型企业在欧洲的总部,这几年都曾因透过各种复杂方式避税而引起争议,包括脸书去年在英国赚进逾1亿英镑,却只缴交4,000多英镑的税金,最近就在英国媒体与社群网站上引起不少批评。

不过,这些企业能够享有税务优惠,一方面是来自卢森堡、爱尔兰、荷兰等国家政府,为了吸引外资进入而特地提供的优惠方案;如今欧盟针对此种作法宣布违反规定,有媒体报导指出,欧盟的最新决定,让荷兰及卢森堡政府短期内可望增加税收,但也担心失去往后吸引跨国企业进驻的动力,需要重新思考吸引外资的新政策。

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近年来一再呼吁跨国合作打击逃漏税,避免让大型跨国企业利用不同政府的税制避税,但成效仍有限。

荷兰政府前几年因为税务优惠措施,吸引不少国际大型企业的欧洲总部进驻,更因纸上空壳公司避税问题越来越泛滥而遭到批评;荷兰人民日报最近的报导指出,近2年在荷兰设立的纸上空壳公司仍增加17%,总数达14,000多家。

荷兰还有专门为跨国企业在当地设立纸上公司服务的企业,提供包括空壳公司登记、地址、帐户、资金管理等服务,荷兰媒体就该国前20大提供纸上公司服务的企业进行调查,其中1Intertrust公司,名下就管理超过3,000家空壳公司。

荷兰媒体引用曾在游说团体任职者的说法指出,未来帮忙跨国企业处理税务问题者,仍会想出更复杂、新的规避作法,提供纸上公司服务的企业不会因此消失、甚至可能持续成长。

荷兰政府以优惠税率协助跨国赚钱企业避税,荷兰有钱人及企业同样透过海外避税方式,近年来已让荷兰政府损失数百亿欧元的税收。

曾担任荷兰税务稽查员的范高宁塞维德(Janvan Koningsveld)日前发表的博士论文中指出,荷兰有钱人及企业透过在海外避税天堂设立空壳公司隐藏资金,已使荷兰政府损失数百亿欧元税收。

以「滥用海外公司逃税的规模和本质」为主题的这项研究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球利用海外银行及各类服务,在各地隐藏的资产总值达55,650亿欧元,约是全球银行资金4分之1;透过这类服务,可躲过各国税务及稽查单位的调查,藉以避税、逃税。

范高宁塞维德的论文研究了29个金融犯罪的刑事档案,其中跨越16个国家、54家海外公司;他指出,光在2010年至2013年间,荷兰就有超过200宗可疑交易。

透过相关研究分析,范高宁塞维德估计,荷兰有钱人透过避税天堂的空壳公司,至少隐藏1,290亿欧元,荷兰政府每年因此损失的税收就达100亿欧元。

2009年东京国税局曾向亚马逊(Amazon)追税140亿日圆,翌年美日当局「商量」(谈判)结果,日本放弃追讨。

日本亚马逊2000年开始营运,据说1年交易金额达1,500亿日圆。2009年,7月东京国税局向美国的亚马逊公司追讨2003年到2005年的税金,亚马逊向美国政府抗辩成功。专家表示,亚马逊把「日本亚马逊」定位为委托贩卖、物流的公司,只收取低于缴税门坎的「委托费」。因此亚马逊再赚钱,日本政府也课不到税。

此外,过去海外网络业者如亚马逊卖给日本消费者的电子书、音乐、游戏,完全不必缴日本的消费税,等于比日本企业贩卖的商品要便宜8%。比如,日本纪伊国屋书店等透过网络卖1,000日圆电子书,含消费税1,080日圆;同样商品透过亚马逊下单,只要1,000日圆。因为消费税是针对「在国内贩卖的商品或服务」所征收的税金。

在日本企业的反弹抗议下,日本政府今年修法导正这样的「合法逃税」,只要购买商品及服务的人在日本,提供内容物的企业都是征收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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